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试点实施办法》(豫政办〔2012〕91号)有关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扩大实施范围、增加选聘数量批示精神,结合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安排,现就2021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三区)区域内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科研单位均可申报。已列入第四批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项目的不再申报。
二、推荐数量
三区对应片区内科研单位(含中央驻豫科研单位)分别由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上报,每个省辖市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含已列入第四批的岗位项目);省教育厅可推荐6个岗位项目(限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卫生健康委可推荐6个岗位项目(限河南省六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其他省直单位如有引才紧迫需求,且岗位项目符合申报指南重点支持研究方向的,可推荐1个岗位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设立特聘研究员岗位,是柔性引进高端研发人才的创新之举,是完善招才引智常态化机制的有效措施。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豫政办〔2012〕91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科研单位了解政策,积极融入,更好发挥特聘研究员制度优势,集聚更多杰出人才来豫研发创新。
(二)各推荐单位要围绕本地战略需求,找准国际前沿与本地科研需求结合点,指导相关单位选准主攻方向、科学选题立项,切实把优质项目推荐上来,把我省急需的高端研发人才引进来,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申报推荐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31日前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将本单位《2021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推荐报告》《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请表》(通过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管理系统打印,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2B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电子数据,超出此时间段岗位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设岗单位与拟聘人选达成意向后,填写《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候选人推荐表》。研究员选聘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9690113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