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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7-01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6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 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包括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国家分配我省推荐名额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13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可推荐上报1个集体和1名个人,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可推荐上报1个集体或1名个人。我省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向国家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候选人中根据事迹情况,择优评选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县处级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

(一)“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敢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老同志发挥好优势和作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奋斗奉献、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正气充盈,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的称赞。

(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爱致恭地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地服务老同志,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老同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经政治审核后等额提出拟推荐对象,于7 月 10日前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推荐对象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2500 字左右)。

(二)进行初审。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拟推荐对象建议名单,于7月31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初审结果,在深入考察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省级公安部门等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省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前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复审材料。

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刻录成光盘附送。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所需表格可到河南老干部工作网(http://www.hnlgb.gov.cn/)下载。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评选条件,彰显时代特色,树立鲜明导向,严肃评选纪律。要坚持政治标准,对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作者授予“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老干部局联合成立河南省推荐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老干部局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具体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等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斗奉献、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进敬重老同志的政治情感,增强服务老同志的政治自觉,提高引导老同志的政治能力。要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不断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让党中央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省辖市联系人:郭永成(0371-65902265)

省直单位联系人:朱富强(0371-6590253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5号,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1.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docx

3.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docx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段君海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成  员:杨  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王金贵 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陈鸿飞 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办公室:

主  任:陈鸿飞 (兼)




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